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力度的研究以思想道德(2)
2.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没有遵从法学学科的规律
从世界范围来看,法学迄今至少已有两三千年的历史,是一门古老的学科。法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到繁、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,研究范围不断扩大,门类日趋细密,迄今法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体系庞大、结构严谨、门类众多的学科。因此,法学本身是一个很难普及的学科,法律经过千年的发展历史,有一整套自己的语言体系、一套自己的知识制度和理念体系、法治思维等等,与日常语言、思维都有很大的差别,难讲、难学、难用,需要学习者投入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、思考和实践。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,更是要经过系统的法学专业通识教育,方能领会它的精神实质,了解它的科学体系、主要内容和法律方法。当前高校对法治教育的课程设置却是反其道而行之,把专业性很强的课程交给非专业人员去讲,把专业知识丰富讲授难度很大的课程削减为一章的内容,几近荒废了课堂教学这个法治教育主阵地。
三、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力度的对策
(一)遵从法治教育规律,科学设置、整合教育资源
强调高校确立以培育法治思维为重点的法治教育课程,是为了满足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,是为了引导大学生在面对问题时能够学会用理性代替偏激和愚昧,用公平与正义战胜自私自利,以权利与自由的内在力量彰显人的价值和尊严。为此,法律制度和知识的普及教育,是培育法治思维必不可少的阶段,“法制”是“法治”的前提和基础,一般来说,知识越多,个体所拥有的概念系统就越复杂越完整,基于此的思维方式就越复杂越完整。每一种思维方式都是根据相应的知识基础为基石,以此为基础,进行更深层的思考。
法治思维可以成为夯实法治心理的着力点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点。因此,需要高度重视高校法治教育课程是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,尽快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,创新教材内容,打通整合法学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资源,补齐法学公共课师资力量不足的短板,构建法治思维通识培育机制,逐渐让法治成为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。
(二)创新法治教育手段,激发大学生培育法治思维的内在动力
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理论讲授层面,应当理论联系实际,以问题为导向,加大案例教学的比例,使法治教育有的放矢,富有实效。从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是系统的,为此,必须充分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,与此同时,可以研究将互联网资源作为法治教育的必要补充,以确保大学生接受教育时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,提升自我,实现自主学习。紧抓课程、教师、学生、课堂这四要素,构建以课程为依托,以教师为主导、学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课堂,结合大学生成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,激发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和动力,使法治思维入脑入心,指导人生实践。
四、结语
高校必须遵循法治教育规律,重新设置法治教育课程,配备法学专业教师讲授法治教育课程,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保驾护航,为法治目标的实现提供具有法治思维的人才支撑。
[1]张阔海.论执政者法治思维的培育[J].西北工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7(03):15-18.
[2]郭树勇.加强法治思维的养成[N].人民日报,2013-05-29(007).
文章来源:《中国卫生法制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wsfz.cn/qikandaodu/2021/0504/92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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